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望府案復字〔2024〕25號
申請人:長沙市望城區某村民小組
被申請人:長沙市望城區農業農村局
法定代表人:夏岳峰,職務:局長
住所地:長沙市望城區雷鋒北大道1688號
委托代理人:馬馳亞,長沙市望城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一般授權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不服,于2024年3月1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復議審理期間,申請人自愿要求撤回本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同意撤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行政復議終止。
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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