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沙市望城區被征地失地少地農民生活補助實施方案(試行)(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及處理情況的結果反饋
望城區司法局對我中心提交的《長沙市望城區被征地失地少地農民生活補助實施方案(試行)(送審稿)》進行合法性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現將意見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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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局建議將《實施方案》第五條建議修改為“本方案由區政府授權區征地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工作”。第六條建議修改為“本方案自2024年X月X日施行,有效期2年……”經研究該建議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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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區農業農村局建議將《實施方案》第一大點第1小點中的“戶籍在本地集體經濟組織”和“常年居住”刪除,建議修改為“已取得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并與集體經濟組織形成固定的生產生活關系,履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義務、享受集體授意分配……”,經研究,該建議意見未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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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其他區直相關單位及街鎮均無修改意見。同時我中心根據有關法律文件的相關規定通過以單位網頁公示的形式向社會發布公示了<關于征求《長沙市望城區被征地失地少地農民生活補助實施方案(試行)》意見建議的函》,截止2月26日,未收到任何反饋意見。
?????????????????????????????????????????長沙市望城區征地服務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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