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綜合改革專項發展引導資金分配方案
長沙市望城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5年度綜合改革專項發展引導資金
分配方案
根據黨中央關于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文件精神,在區委、區政府和市社的正確領導下,區供銷合作社按照《持續深化綜合改革推動望城區供銷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要求,在落實上級工作安排、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農業生產服務、發揮農產品流通作用、探索經營服務延伸、全面加強社屬企業管理等方面全力推進各項改革。現制定區供銷合作社2025年度綜合改革專項發展引導資金200萬元分配方案。
一、項目內容:
(一)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農業產業服務
1、鎮、村級基層社建設項目
(1)政策依據:根據《持續深化綜合改革推動望城區供銷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工作任務中鞏固提升基層社質量的要求。安排鎮級基層社1個5萬元,村級社1個3萬元。
(2)資金安排:8萬元。
(3)申報條件:①經營場所不少于80平方米;②鎮級基層社投資額不少于10萬元,村級基層社投資額不少于6萬元,建設投資時限認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③基層社的經營服務范圍為農副產品銷售、物流配送、再生資源回收、農資銷售、農村電商等為民服務項目,經營服務內容不少于2種。
(4)資金用途:用于基層社相關設計、建設、配套設施的添置、場地裝修。
2、積極支持領辦農業合作社項目
(1)政策依據:堅持以農業產業為中心、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利益聯結為核心、以龍頭帶動為牽引,通過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支持區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農業龍頭企業領辦農業合作社。引導合作社規范發展成為管理民主、制度健全、產權清晰、帶動力強的農業經營主體10個。
(2)資金安排:40萬元。
(3)申報條件:①申報企業須是望城區內的農業合作社(農業公司);②投資額不少于8萬元,建設投資時限認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③申報企業與區供銷合作社惠農服務公司簽定開放辦社協議。
(4)資金用途:支持各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各類經營和建設發展,標準4萬元/個。
3、建設鎮級農資標準網點項目
(1)政策依據:發揮區供銷合作社農資流通主渠道作用,積極承擔大項農資淡季儲備和旺季保供任務,確保全區農資市場穩定,建設鎮級標準服務網點2個。
(2)資金安排:4萬元。
(3)申報條件:①申報門店銷售農業生產資料與區供銷合作社農業產業化服務有限公司進貨不少于30萬元;②在應急狀態下農資調運工作服從區供銷合作社調度,并與區供銷合作社農業產業化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承諾書,不得哄抬價格;③門店各類制度和相關設置按照農業監管部門要求落實;④配送網點與區供銷社農業產業化服務有限公司供貨時間認定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
4、做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
(1)政策依據:支持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與農業合作社共建“供銷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支持1家合作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2)資金安排:4萬元。
(3)申報條件:①申報企業須在區內開展糧食種植的合作社;②合作社流轉土地面積不少于2000畝;③開展集中育秧、代耕代種代收、飛防植保、糧食烘干等社會化服務面積累計不少于8000畝,社會化服務收益不少于50萬元。
(4)資金用途:用于獎補望城區內農業生產社會化的糧食種植的合作社。
5、農機公益維修服務項目
(1)政策依據:長沙市望城區供銷合作社黨組會議決定,開展“供銷為農啟新程、農機維修惠‘三農’”活動。
(2)資金安排:2萬元。
(3)申報條件:①申報企業須按區供銷合作社的要求對區內不少于8家農業企業開展公益維修活動;②對各合作社的農機維修只收取更換零件的成本費用;③應提供維修時的工作照片和相對應的佐證資料。
(4)資金用途:獎補開展農機維修企業資金2萬元。
二、提質升級流通平臺、推進區域農產品流通
1、支持農產品流通平臺項目
(1)政策依據:根據《持續深化綜合改革推動望城區供銷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安排及省、市供銷合作總社關于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相關要求,加強區域農產品平臺建設,進一步暢通本地農產品流通渠道。
(2)資金安排:7萬元。
(3)申報條件:①申報企業需注冊在望城區內的農產品配送企業;②投資建設不少于21萬元,建設投資時限認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③承諾采購和銷售望城區內農副產品;
(4)資金用途:用于企業銷售平臺設計、建設、設施的添置、場地裝修及項目相關配套。
2、落實“城鄉對接、村社互進”壯大供銷市集項目
(1)政策依據:建立“供銷市集”常態化機制,支持供銷合作社依托區供銷社惠農服務公司、望城鄉村振興館等,為區內農業經營主體搭建農副產品展銷平臺。持續開展“城鄉對接、村社互進”活動,組織“供銷小集”進門店,實現“望城產”與“望城銷”的市場閉環。獎補開展城鄉對接平臺公司1個、供銷小集企業5個。
(2)資金安排:12萬元。
(3)申報條件:
城鄉對接平臺:①申報城鄉對接、村社互進的中間平臺必須納入市社平臺;②開展各類城鄉對接活動須在區委組織部、區農業農村局、區供銷合作社指導下進行;③全年組織活動不少于3場。
供銷小集:①設置供銷小集的企業須在望城區內;②設置供銷小集的企業須接受區供銷社的業務指導;③各類標識標牌設置須按相關要求設置,采購和銷售望城區內農副產品。
(4)資金用途:獎補開展城鄉對接平臺公司、設置供銷小集企業,標準2萬元/個。
3、城鄉對接、村社互進項目
(1)政策依據:根據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總社和區委組織部關于開展“城鄉對接、村社互進”行動的要求。
(2)資金安排:8萬元
(3)申報條件:①組織開展“城鄉對接、村社互進”活動的村(社區);②申報項目的村(社區)要提供開展活動的方案、活動過圖片、文字總結等。
(4)資金用途:補助村(社區)活動組織經費4萬元。
4、供銷(社區)食堂建設項目
(1)政策依據:根據《湖南省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實方案》通知要求,支持供銷合作社充分利用經營服務網絡優勢和資源整合優勢,提供優質本地農產品,助力老人助餐服務。
(2)資金安排:7萬元。
(3)申報條件:①企業申報時經營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②投資額不少于21萬元,建設投資時限認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③承諾采購和銷售望城農副產品。
(4)資金用途:用于供銷(社區)食堂設計、建設、配套設施的添置、場地裝修及項目相關配套。
5、拓展經營服務延伸項目
(1)政策依據:鼓勵有條件的基層社(企業)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探索發展再生資源處理、農村生活垃圾回收等服務。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在農副產品生產地、倉儲地和銷售地,新增、改造一批農副產品冷鏈物流設施設備,完善冷藏、保鮮、運輸、倉配一體等服務,促進鮮活農副產品保質減損增效,再生資源網點提質升級1個、恒溫庫建設1個。
(2)資金安排:9萬元。
(3)申報條件:
再生資源網點提質升級:①再生資源網點提質升級須為望城區內從事再生資源相關的企業;②再生資源網點提質升級投資額不少于10萬元,建設投資時限認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③按照區供銷合作社要求設置相關標識標牌,相關業務接受供銷合作社指導。
恒溫庫建設:①恒溫庫建設須為望城區內農業企業;②恒溫庫建設投資額少于8萬元,建設投資時限認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③按照區供銷合作社要求置相關標識標牌,相關業務接受供銷合作社指導。
(4)資金用途:用于再生資源網點提質升級資金5萬元/個,恒溫庫的建設資金4萬元/個。
(三)落實區級會議精神、安排的重點工作
(1)政策依據:落實區委、區政府下發的文件和會議紀要、現場辦公會相關要求。
(2)資金安排:23萬元。
①支持社有企業長沙千農惠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限公司
政策依據:根據2025年7月29日,區人民政府要求區供銷合作社重點研究支持的批示,結合望城區供銷合作社實際支持長沙千農惠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限公司建設發展資金10萬元。
②支持新長久商貿城小區供水管網改造
政策依據:根據2025年4月29日,長沙市望城區信訪工作聯系會議辦公室關于《區領導下沉接訪暨集中治理重復信仿工作會議紀要》明確要求區供銷合作社支持喬口鎮人民政府用于新長久商貿城小區供水管網改造資金10萬元。
③支持長沙市望城區第二屆“城鄉對接 村社互進”年暨紅盟青鋒-愛心市集活動
政策依據:根據《中共長沙市望城區委組織部請示報告單》2025年6月23日相關要求,活動預算部分,區供銷合作社補助月亮島街道3萬元。
(四)工作經費
1、資金安排:3萬元。
2、資金用途:支付第三方會計事務所服務費用。
(五)加強社屬企業管理
1、資金安排:73萬元。
2、資金用途:用于區供銷合作社惠農綜合服務有限公司開展望城區供銷農副產品集采中心建設資金60萬元;用于區供銷合作社“兩違”整治銷號工作經費13萬元。
二、實施程序
(一)企業申請。由項目建設單位向區供銷合作社提出申請,同時按照申報文件建設要求上報資料,申請截止日期至2025年8月29日。
(二)區供銷合作社進行現場驗收。由區供銷合作社組織,根據建設標準和項目單位提供的建設內容進行現場驗收,同時聘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驗收。
(三)區供銷合作社黨組、理事會會審定。根據驗收組的項目驗收報告和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驗收審計報告,由區供銷合作社黨組、理事會研究決定。
(四)公示。對驗收合格并經區供銷合作社黨組、理事會議確定后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5天。
(五)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撥付相應的項目補助資金。
長沙市望城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5年8月18日
長沙市望城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5年度綜合改革發展專項引導資金
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
本年度長沙市望城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綜合改革項目要求
一、申報材料須包含以下內容:
(一)有關項目單位基本材料
1、營業執照;
2、法人身份證;
3、銀行開戶資料;
4、信用中國查詢記錄;
5、供銷項目真實性保證函;
(二)有關項目實施證明材料
6、項目建設、購置相關設施及設備合同;
7、項目建設同一地點、同一角度,前、中、后照片;
8、軟、硬件設施及設備采購票據;
(三)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
9、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
10、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及主要建設內容;
11、項目建設進度安排及資金來源;
12、項目建設效益分析;
13、項目建設對供銷社綜合改革成效分析;
(四)對應項目按照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資料
二、有關要求
1、項目申報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準確;申報企業注冊地必須在望城區域范圍內;項目建設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
2、項目申報文本應由封面、目錄和相關材料組成,采用白色封面,抽桿夾安裝(不要膠裝),按A4紙張規格打印,一式兩份于2025年10月10日前上報至區供銷合作社。
三、申報聯系人
望城區供銷合作社合作服務部 徐柱18174433488
望城區供銷合作社惠農服務公司 朱順1378617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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