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團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團(工)委,望城經開區、區直機關、區屬學校、區屬企事業單位團組織,各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社會組織團組織:
團費收繳工作是增強團員意識和組織觀念,加強共青團組織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各級團組織加強團員隊伍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衡量團的組織建設狀況的重要標志。為認真落實從嚴治團要求,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我區各級團組織團費繳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繳標準
團費交納標準具體規定為:農民團員每月交納團費0.5元;學生團員和其他無經濟收入的團員每月交納團費0.2元;有工資收入的團員月收入(稅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納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納數為收入數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最高交納20元。按照湘團發〔2016〕40號文件第二十六條規定,各市州基層團委留存的比例為團員實交團費總數的70%,上繳30%(其中,團區縣(市)委留存10%,團-2-市州委留存10%,上繳團省委7%,上繳團中央3%)。
二、上繳方式
請各單位按照第四季度任務數于12月20日前通過和包支付將2024年第四季度團費上交至團區委。
三、有關要求
1、各單位團支部每次按季度收繳時須將團員錄入系統,團員通過和包支付繳納團費,逐級上交。(中學中職可繼續使用學校團組織負責人集中代收代繳方式,非學生團員不能代繳。)
2、團員向團組織交納團費,各級團組織按規定向上級團組織繳納團費,是一項重要的組織制度,也是從嚴治團的具體要求。各級團組織要高度重視,引導廣大團員及基層團組織進一步提高對團費收繳工作的認識,強化團員意識,增強組織觀念,激發團員繳納和團組織做好團費收繳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
聯系人:李堯??88062022
團區委郵箱:wcyouth@163.com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各單位團組織團費上繳任務分配表
共青團長沙市望城區委員會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024年第四季度各單位團組織團費上繳任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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