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殘疾人聯合會
一、機關職能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要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2、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義務,樂觀進取,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3、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科研等工作;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提供殘疾人用品用具服務;為殘疾人提供社會服務和福利;積極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做好殘疾預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5、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我區殘疾人事業的政策、規劃和計劃,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6、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7、承擔望城區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9、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殘疾人聯合會內設職能科(室)2個:辦公室、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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