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區檔案館(區委黨史研究室、區地方志編纂室)
一、機關職能
1.接收按規定應移交進館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資料,維護檔案完整,保守黨和國家機密;承擔館藏檔案的整理和鑒定工作;編制檢索工具,負責檔案信息查閱利用工作;負責館藏檔案的實體安全和信息安全。
2.征集散存在社會上的反映本區各個歷史時期、具有重要價值和歷史研究價值的檔案資料以及著名人物在望城活動中形成的檔案資料;負責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檔案資料的接收工作;負責機構改革、企業改制、行政區劃調整及臨時機構撤銷等過程中的單位檔案資料的接收工作。
3.負責館藏檔案數字化加工;推進全區檔案數字化建設;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研究、綜合開發、匯編,出版館藏檔案史料。
4.征集、整理、研究望城地方黨史資料,總結歷史經驗,提供歷史借鑒;編寫望城地方黨史、黨史大事記、黨委工作紀事;編纂出版黨史書刊、老同志回憶錄、重要黨史人物的傳記等。
5.運用黨史資料和黨史研究成果,開展各種形式的黨史、革命史的宣傳、教育;協助征集黨史和革命文物、資料;支持協助區委黨史聯絡組開展黨史聯絡工作。
6.編纂地方綜合年鑒《望城年鑒》,做好《長沙年鑒》《湖南年鑒》組稿編纂工作;協助編修《望城區志》。
7.收集、整理、保存地方文獻和地情資料,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為區內部門志、專業志及鎮志、村志、社區志的編修及地情書籍的編纂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和咨詢服務。
8.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檔案館(區委黨史研究室、區地方志編纂室)內設職能科(室)5個:辦公室、檔案保管利用部、檔案征集編研部、黨史室、方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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