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醫療保障局
????一、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制定全區醫療保障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區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區醫療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三)組織實施統籌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落實各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
(五)貫徹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健全全區醫藥服務價格執行監管制度和信息監測。
(六)執行統籌藥品、醫藥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監督全區藥品、醫藥耗材招標采購工作。
(七)簽訂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醫保局在全區范圍內貫徹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落實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醫療保障局內設職能科(室)3個:辦公室、綜合監督科、業務指導科。2個二級機構: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醫療權益保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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