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民政局
一、機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救助、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負責全區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
3.擬訂行政區劃調整方案,負責報上級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組織指導街鎮、村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樓盤、小區命名和地名標志設置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4.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5.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6.負責全區殯葬服務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7.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8.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促進全區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9.負責全區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等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0.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發展慈善、福彩事業。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民政局內設職能科(室)4個:辦公室、信息服務科(規劃財務科)、養老服務科、社會事務科,下設7個二級機構:社會救助中心、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站、社會組織服務中心、殯葬服務站、福利彩票發行工作中心、按摩醫院、雷鋒慈善會秘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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