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園林綠化維護中心
一、機關職能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城市園林綠化維護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參與編制城市綠化規劃,指導城市園林綠化工作開展,提升園林綠化品質。
(三)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數據的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市公共道路綠化、公共綠地、受區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公園(含社區公園)及其設施進行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開展城市區域義務植樹活動。
(四)協助區行政審批部門做好城市有關占用損毀及恢復綠地和設施、樹木移植、修枝、砍伐等的查勘、結果反饋工作。
(五)承擔城市建設中涉及綠化工程的設計審定、工程質量監管、施工協調、竣工驗收以及移交等的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
(六)承擔城市區域古樹名木的鑒定標識、日常養護、專業保護和檔案工作。
(七)承擔園林科技情報和園林科普責任;參與園林科技成果認證、評審和推廣。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長沙市望城區園林綠化維護中心內設職能室5個:辦公室、財務室、維護室、技術室、工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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