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征地服務中心
一、機關職能
區征地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農村集體土地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農村集體土地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為本轄區內農村集體土地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實施、協調、監督提供服務;
(二)協助區政府發布征地公告;
(三)協助區政府核準被征地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人員名單和失地少地農民生活補助發放人員資格,協助區政府組織核發、回購限價商品房指標;
(四)協助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合法性認定的復查;
(五)協助區政府協調處理征地補償安置爭議;
(六)協助區政府歸集、管理、使用項目征拆工作經費等事務性工作;
(七)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補償安置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區征地服務中心內設5個部室,分別為辦公室、征拆部、安置部、法務室、財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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